警務評議應用
警務評議運用“大數據”思維,將調查回訪對象界定為到公安機關報警、辦事的群眾和部分案件當事人,從(警令、交警、消防、人口與出入境、法制等)/(各)警種業務數據庫中調取所需的調查數據,注入警務評議平臺的數據模型,生成調查樣本,警務評議系統根據設定的調查周期,對調查樣本開展語音自動回訪和人工抽樣調查,實時生成、推送調查結果,省、市、縣三級公安機關基于調查結果開展分析研判、考核評價,構建起“調查對象全覆蓋、調查流程全自動、調查結果全共享”的警務評議新機制。
湖南省公安廳廳自2013年開展警務評議以來,堅持“民意引導警務”、“從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,從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”的理念,依托科技信息手段,運用社會調查學、統計學、管理學的原理,創造性地開展警務評議工作。
2014年5月9日,國務委員、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視察湖南省公安廳警務調查中心時指出:“警務調查客觀真實,是老百姓發自內心的評價!”。
2015年1月,公安部督察委員會1號文件通報湖南警務評議建設模式,號召各省市學習借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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